网购用户遭冒充老师虚假APP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老师虚假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购物平台遭遇自称金融顾问的骗子,以'消灾改运'为由诱导下载伪造投资APP。对方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老师,谎称可操作退款理赔,通过伪造的APP界面获取张某某银行卡信息和动态验证码,导致其账户被盗转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资金已通过多层转账完成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虚假APP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非其官方产品,且已配合警方冻结账户。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虚假APP存在监管责任,以及电子证据是否能证明诈骗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通过技术核查确认APP与公司官方应用无关联,认定存在诱导用户泄露验证码的过错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APP真实性需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投资平台伪装的'消灾'骗局,建议通过官方渠道下载APP,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网络诈骗案件需完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报警并申请冻结相关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