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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从事网络技术服务的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参与线下街头抽奖活动时,被工作人员以'中奖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币交易群。群内自称公司领导的成员以亲属重病为由,通过社交平台多次联系张某某要求转账,期间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金安全。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系诈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身份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服务平台,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通话清单及银行流水证明转账过程,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仲裁员认为张某某提交的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证明公司存在诱导性虚假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十五日内返还张某某诈骗款项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关于网络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