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受害者索赔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受害者索赔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对方,后因投资虚假平台被诱导转账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企业主的李某,对方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建立虚假投资平台。通过线下见面及聊天记录诱导,张某某将网贷提现的2.8万元转入李某指定的安全账户,后发现平台系伪造,遂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主张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合同,平台信息无法核实,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质疑证据真实性。仲裁委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该公司未参与诈骗活动,但认可李某利用公司名义实施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需对李某行为承担监管责任,酌情支持张某某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杀猪盘陷阱,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核实平台资质及线下接触风险,避免向陌生账户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