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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被街头抽奖骗局骗3.5万元要求追缴

【标题】个体经营者被街头抽奖骗局骗3.5万元要求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参与抽奖活动,被伪装成投资顾问的诈骗分子诱导下载虚假投资软件。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要求其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并威胁不转账将影响其养老待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诈骗分子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账户,随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街头诈骗团伙诱导转账,要求追缴违法所得;被申请人辩称转账系自愿行为,且未签订合同协议,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调取第三方支付流水记录及报警回执。申请人提交了抽奖现场照片、聊天记录截屏及资金流向凭证,被申请人未能提供转账凭证及抗辩证据。仲裁员实地走访活动地点,确认存在非法集资宣传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书认定诈骗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要件,责令被申请人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但因申请人未提供直接劳动关系证明,对经济赔偿请求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分析启示】警惕街头以养老医疗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及时保存电子证据并报警。对于非劳动关系的财产损失,需通过司法程序追缴违法所得,建议在转账前核实对方资质并确认资金流向。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