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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青年冒充婚恋对象骗取网贷验证码

【标题】待业青年冒充婚恋对象骗取网贷验证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社交功能结识自称是金融从业者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投资为名,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网贷约3.5万元。在聊天过程中,李某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资金安全确认',并谎称需通过'紧急止付'程序保障投资安全。当张某某按指示完成提现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失联,遂向平台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平台追回款项;平台方辩称已按协议履行审核义务,用户操作风险应自行承担。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李某虚假身份负有审查责任,以及用户是否因轻信婚恋对象身份而产生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聊天记录存档,核查李某注册信息真实性。张某某提交了连续28天的对话记录及转账凭证,证明对方刻意营造婚恋关系并诱导操作。平台方虽提供风控审核流程说明,但无法解释为何未发现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仲裁员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平台存在审核疏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1.05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需自行承担剩余70%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电子商务法》第27条: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进行审查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投资理财应核实对方资质。平台需完善身份认证机制,用户应避免向陌生人泄露验证码等敏感信息。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