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杀猪盘诈骗3.5万元索赔被部分支持
【标题】张某某遭杀猪盘诈骗3.5万元索赔被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生婚恋关系,后被诱导参与跨境投资理财,造成经济损失约3.5万元,引发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注册时,被冒充成功人士的李某(平台员工)以婚恋为名骗取信任。李某虚构海外投资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向境外账户转账,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操作投资流程。在持续3个月的聊天诱导中,张某某共向李某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平台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报警处理。双方就平台是否存在过错、李某行为是否构成职务行为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使用平台账号进行诈骗。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子数据鉴定报告,平台提供用户协议及风控机制说明。鉴定显示诈骗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跨境流转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监管漏洞,但李某行为未构成职务行为。裁决平台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约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需警惕'婚恋+投资'复合骗局。建议通过电子数据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留存平台运营数据。跨境资金流转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