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本案为一起以高薪境外兼职为名的诈骗案件,受害人张某某(62岁)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被虚假招聘人员以支付保证金、验证码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境外高薪兼职广告,对方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期间通过婚恋交友软件与骗子建立联系,谎称可办理中奖领奖业务。张某某先后通过网贷提现约3.5万元,按要求提供验证码后发现账户被盗刷,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平台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实际交易为双方私下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对虚假招聘信息及后续资金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提交审核机制记录,但仅提供模糊的运营规章。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截图及平台客服沟通凭证,证明其被诱导通过招聘平台接触诈骗分子。平台未能有效举证自身无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失职,判决退还张某某2.8万元及利息,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招聘平台需强化资质审核,老年人应警惕'高薪境外兼职'等话术陷阱,遭遇要求转账或验证码时要立即终止操作并保留证据。本案警示:网络平台对发布信息的监管责任与用户风险防范意识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