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人被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遭追回

老年人被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遭追回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遭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道被自称金融顾问的男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中心。该男子冒充投资老师,谎称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操作提升征信评分,承诺3日内完成修复。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公司提供的支付接口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事后发现所谓征信修复系虚构事实,公司未提供实际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冒充专业人士进行诈骗;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培训服务,转账行为属民事纠纷。双方对是否存在合同诈骗及资金用途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所谓老师的通话录音、转账记录及虚假征信报告截图。公司仅提供培训课程表及收款凭证,无法说明资金具体用途。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无征信修复资质,且支付接口与第三方平台无关联,最终确认诈骗行为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诈骗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老年人应核实机构资质并拒绝非正规支付渠道。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