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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兼职诈骗受害者成功追回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兼职诈骗受害者成功追回损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涉嫌培训贷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高薪兼职为诱饵,要求其缴纳3000元培训费并签署协议。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后,被引导至虚拟币交易渠道,后发现李某冒充客服要求继续转账,遂报警。警方冻结该公司账户后,发现资金已通过多层转账快速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兼职岗位实施培训贷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被申请人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培训费用于课程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虚拟币交易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李某未能出示培训协议原件,且无法说明虚拟币账户用途。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诱导转账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2.8万元并支付利息,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结合资金流向异常、协议缺失等证据认定部分诈骗行为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平台异常兼职推广,签订协议前务必核实企业资质。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本案警示企业主不得利用婚恋场景实施金融诈骗,劳动者维权需注意证据链完整性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