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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李某以提供刷单返利兼职为由,引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向虚拟币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提供的公司账户异常,且平台交易记录显示资金已转入境外虚拟币通道,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资金流向涉及第三方虚拟币平台,主张交易风险应由个人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婚恋平台用户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频繁更换头像及伪造公司文件行为。张某某提交的监控视频显示其与李某线下见面场景,李某多次强调'平台已无法提现需转至虚拟币账户'。公司虽否认李某代理权限,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无法追索虚拟币资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195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求职者应警惕以兼职为名的虚拟币诈骗陷阱,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等证据,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中断交易并报警维权。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