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客服诱导贷款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诱导贷款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遭遇网络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诉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客服的李某。对方以贷款审批为由诱导下载涉案APP,通过伪造对公账户转账3次共约3.5万元。APP因涉嫌杀猪盘被强制下架后,李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投资指导',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平台存在高危投资用户风险提示缺失,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不参与交易流程。双方就平台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风险提示截图。公司申请对聊天记录真实性进行鉴定,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实地调查涉案APP下架情况及平台用户管理机制。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赔偿张某某部分损失共计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平台存在未充分履行用户审核义务的过错,但李某的诈骗行为主要构成要件与平台服务无关。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责任条款,《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网络安全法》第47条用户身份核验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质审查,及时封停异常账号。投资者需警惕'屏幕共享'等新型诈骗手段,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对于已下架APP,可向网信部门举报追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