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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交友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个体经营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交友产生纠纷,涉及资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李某以政府项目合作为由,伪造公文材料骗取张某某信任,诱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投资理财'。期间李某多次发送虚假短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通过资金跨境流转手段将款项转移至境外账户,导致张某某损失惨重。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否认存在虚假身份及诈骗行为,主张资金已用于项目开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虚假政府文件截图及第三方支付流水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合同文本及资金实际使用证明,且对李某身份真实性无法说明。仲裁员结合资金跨境流转特征及屏幕共享要求等异常行为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李某虚构公职身份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责令返还全部非法所得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政府人员'话术陷阱,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保留电子证据时要注意截图完整性,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财产保全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