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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虚假平台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虚假平台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高薪境外兼职招聘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海外高薪兼职'岗位,对方以提供教育培训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培训费。公司员工冒充贷款专员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APP,承诺可协助办理境外工作签证。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无任何工作机会,遂向警方报案但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下载APP产生费用,且未签订正式合同,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银行流水、APP界面截图及聊天记录等证据。张某某提供信用卡消费明细及平台诱导话术截图,公司仅出示内部会议纪要。仲裁员就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质证,认定公司员工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但部分转账记录因超过止付时效无法追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兼职'骗局需核实平台资质,信用卡支付易造成资金损失,遇欺诈应立即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注意防范资金冻结时效风险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