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冒充领导诈骗案
【标题】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冒充领导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求职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遭遇虚假招聘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对方以公司高管名义添加其微信并承诺高薪。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通过指定APP转账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为皮包公司,且对方提供的办公账号在转账后被封停,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假招聘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账号诈骗与企业无关,且已超过仲裁时效。争议焦点在于企业是否对诈骗行为存在管理责任及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APP转账截图及对方身份异常的证据。公司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未能证明账号实名认证情况。仲裁员结合账户异常封停记录,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培训费,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不足部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分析启示】企业应强化招聘资质审查,避免成为诈骗分子工具;求职者需核实企业信息及招聘人员身份,警惕要求转账的兼职陷阱。通过社交平台求职时,应保留完整沟通记录以备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