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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仲裁胜诉

【标题】求职者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婚恋交友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后遭遇精准信息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面试通过后被要求添加'人事主管'微信。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后以'培训费''保证金'等名义多次要求汇款。张某某发现受骗后立即报警,并向仲裁委提交网站截图、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配合警方冻结账户,仅认可部分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的网站截图显示公司注册信息与诈骗账号关联,聊天记录显示'人事主管'使用公司名义诱导转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涉案金额以实际转账3.5万元为基准,结合公司未履行审核义务酌情减少赔偿比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征信修复''高薪兼职'等话术陷阱,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企业需完善招聘审核流程,对异常转账要求及时制止,避免沦为诈骗帮凶。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