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要求充值被诈骗员工获赔
【标题】冒充领导要求充值被诈骗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兼职刷单工作,因公司虚构项目及冒充领导诈骗行为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刷单信息入职,公司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其操作第三方支付平台。期间财务人员冒充公司领导通过短信联系张某某,要求其提供账户验证码以'处理异常'。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资金被多级拆分转出,累计损失约3.5万元。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司未配合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刷单返利项目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员工自愿操作第三方支付平台,且未签订正式合同,认为其行为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短信记录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流水等电子证据。公司虽否认部分聊天记录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通过比对资金流向及账户异常情况,确认公司存在诱导提供验证码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刷单项目及冒充领导手段,使张某某陷入错误认识并交付资金,构成民事欺诈,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损失及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警惕'刷单返利'骗局,应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遭遇冒充领导要求转账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电子证据需及时公证保存,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