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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恋爱中遭遇虚假投资APP诈骗

【标题】学生恋爱中遭遇虚假投资APP诈骗

【基本信息】本案为婚恋交友诈骗纠纷,涉及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民事争议。张某某为在校学生,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对方,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理财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李某以'内部渠道'为由,引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承诺通过垫付资金可获取高额返佣。张某某先后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用于投资,但平台在数日内将资金转走,李某失联。张某某留存了APP界面截图、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该平台无正规金融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投资理财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且未签订书面合同,认为平台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双方对资金流转性质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资金流水和APP界面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出示平台运营资质证明及投资协议,仅以'商业行为'为由抗辩。仲裁员结合聊天记录中'先垫付后返佣'等诱导性表述,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投资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认定李某个人行为与公司存在关联性,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投资导师'类诈骗手段,涉及资金往来的应留存完整证据链。建议投资者核实平台资质,对'先垫付'等承诺保持审慎,遭遇骗局应及时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