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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投资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遭追偿

【标题】兼职投资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该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开展投资理财业务,被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看到'兼职理财师'招聘信息,应聘后被要求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公司提供虚假投资APP,声称可日赚百元,通过支付宝转账操作。入职首月返还800元小额利润后,以'升级账户需缴保证金'为由要求继续转账,累计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公司随后关闭客服并更换APP名称,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该岗位为正常兼职,张某某系自愿参与投资;张某某则认为公司通过虚假招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核心争议在于公司是否存在虚构资质、伪造投资平台的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支付宝转账记录及银行流水,确认其多次向公司账户转入资金。鉴定机构核实公司提供的APP为仿冒平台,且未取得金融牌照。公司未能出示劳动合同及投资协议,仅以'内部培训'为由解释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认定其存在虚构投资资质、伪造平台数据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以虚假投资为名实施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兼职+理财'复合骗局,核实公司资质和平台真实性。建议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陷入资金多级拆分陷阱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