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中冒充投资老师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中冒充投资老师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自由职业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虚构投资平台运营方。本案系因婚恋关系中遭遇身份冒充及虚假投资承诺引发的财产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老师身份,虚构区块链项目承诺高额回报,诱导张某某签订《投资协议》。在获得张某某信任后,李某通过电商平台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先后三次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际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且该公司并无真实经营资质,遂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追偿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劳动关系,否认李某系其员工,认为转账行为属个人投资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电商平台转账凭证、虚拟币交易记录及公司工商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虚假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核实,该公司实际为皮包公司,李某身份信息与注册信息不符,且未展示真实项目资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通过婚恋关系建立信任后引导资金进入虚拟币通道,构成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双重性质。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确认张某某提交的证据链完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行为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关系中需警惕职业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及公司资质。投资前应通过正规金融渠道,避免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