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青年遭遇冒充政府扫码诈骗案
【标题】待业青年遭遇冒充政府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应聘高薪境外兼职工作,后遭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求职期间,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招聘APP看到'高薪境外公共服务办理'兼职信息。对方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联系张某某,称需先垫付费用再返佣,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2000元押金。在要求屏幕共享验证身份时,张某某发现对方提供的APP界面与官方版本存在明显差异,且平台已因涉嫌诈骗被下架。此后对方以'办理业务需支付手续费'为由,诱导张某某多次扫码付款共计约3.5万元,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主动扫码付款系自愿交易,且APP已下架无法核实真实性;张某某则认为公司冒充政府机构,利用公共服务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APP截图、转账记录及屏幕共享录像作为电子证据。公司虽辩称APP已下架无法验证,但未能合理解释为何在平台被封后仍持续诱导转账。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及交易异常性,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政府背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平台运营期间的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招聘信息,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保存好电子证据及转账记录。发现平台异常后应立即终止交易,避免因屏幕共享泄露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