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虚拟币刷单被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虚拟币刷单被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后遭遇刷单诈骗,涉案APP已被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教育培训行业兼职'招聘信息,应聘后被要求下载名为'XX教育'的APP。该APP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完成多笔刷单任务,累计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使用且已被平台下架,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支付款项;公司辩称系员工自愿参与的兼职项目,且已提供所谓'教育培训资质证明',部分转账记录显示为虚拟币充值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下架通知。公司仅提供一份伪造的教育机构合作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支付记录与APP运营状态的关联性,并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认定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8条关于用人单位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警惕'教育培训+兼职'新型诈骗模式,应核实企业资质与APP合规性。建议保留完整支付记录与通讯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转账并固定电子数据,通过劳动仲裁或公安机关报案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