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标题】大学生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21岁在校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精英'的李某,对方以婚恋名义建立信任后,谎称需缴纳'安全账户'保证金,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已下架涉案APP。李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分三次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并伪造通话记录制造'紧急止付'假象。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确认李某系冒充婚恋对象的杀猪盘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虚假婚恋账号存在;公司称APP已下架且诈骗行为系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涉案APP由该公司运营,审查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公司提交的所谓'用户协议'因未实际签署被驳回,仲裁员要求其提供风控机制证明但未获有效回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审核,用户应警惕'安全账户'等金融诈骗话术,发现异常应及时通过平台紧急止付功能冻结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