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诱导充值遭诈骗3.5万元

婚恋平台诱导充值遭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充值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虚假APP诱导充值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并缴纳会员费。通过平台结识自称海归精英的李某,对方以裸聊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APP并多次要求充值入金。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李某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信息造假,平台客服未及时处理投诉,导致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管理漏洞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已按规审核用户信息,李某系独立运营的团伙成员,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撑。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对李某的诈骗行为负责及涉案金额认定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注册记录、聊天截图、转账凭证及虚假APP界面截图;公司出示了用户实名认证流程和内部风控记录。庭审中双方就资金流向和平台责任边界展开激烈辩论,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平台审核机制和用户协议条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合理审核义务,需对李某的诈骗行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决退还张某某2.8万元诈骗款项,并追缴剩余资金上交国库。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平台责任条款,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及时阻断;受害人遭遇网络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错过止付窗口。本案警示企业需完善风控体系,同时提醒公众警惕婚恋场景中的资金陷阱。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