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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虚拟币诈骗员工胜诉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虚拟币诈骗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时被客服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平台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要求张某某将3万元转入虚拟币通道。期间员工李某等人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张某某,称其涉嫌金融犯罪需资金验证。张某某因轻信虚假承诺完成转账后,发现平台实际为杀猪盘诈骗团伙,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欺诈行为及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资金。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未参与具体诈骗话术设计,且张某某主动脱离正规金融交易渠道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监控视频确认员工李某存在虚假身份宣传行为,审查转账记录显示资金流向虚拟币交易所。公司提交的所谓'风控协议'因未明确告知诈骗风险被认定为格式条款无效。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话术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存在审核失职,需承担主要侵权责任,但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亦存在轻信风险。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警惕杀猪盘话术包装。投资者需核实平台备案信息,发现冒充公检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本案警示虚拟币交易存在法律风险,平台不得利用'公共服务办理'等场景诱导资金转入非正规渠道。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