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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贷款专员骗取兼职费用案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骗取兼职费用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广告应聘境外兼职,被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诱导缴费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中看到'高薪境外兼职'信息,对方以贷款专员身份承诺可办理公共服务资格。在约定线下见面后,被告知需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遂通过支付宝转账。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业务,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并自愿转账,未参与任何虚假宣传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支付宝转账记录及短信截图,确认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完成转账。公司未能提供与张某某沟通的完整证据链,电子数据鉴定确认短信内容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兼职诈骗陷阱,保存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避免私下转账。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