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要求退赔

张某某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要求退赔

【标题】张某某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要求退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系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海外高薪工作的李某。对方以境外公共服务办理为由,承诺每日200美元兼职报酬,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购买虚拟货币。期间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并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团伙成员,资金已被转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公司虚构境外兼职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交易,且已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支付,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证明对方以婚恋关系建立信任后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合同文本,但无法说明虚拟币流转去向,亦未举证证明项目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公司利用婚恋交友平台虚构高薪兼职项目,通过要求提供验证码及屏幕共享获取用户资金,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对新型诈骗手段的规制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婚恋平台诱导的'高收益兼职'陷阱,应核实企业资质及项目真实性,避免向虚拟币账户转账。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但需注意时效及举证责任分配。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