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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扮财务人员诈骗现金

【标题】婚恋平台假扮财务人员诈骗现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公司招聘兼职为名,声称可提供高额返利,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投资APP并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平台客服以'退款理赔'为由要求其继续转账,最终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通话记录,核查李某注册信息显示与公司无关联。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虚假APP界面截图形成证据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及虚假投资理财场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金额因举证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劳动者应警惕'高回报'骗局。遇账户冻结可立即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主张权利。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