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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遇杀猪盘诈骗3.5万账户遭冻结

【标题】待业者遇杀猪盘诈骗3.5万账户遭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诈骗,涉及虚拟币交易及支付宝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引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平台进行虚拟币投资。张某某先后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初期获得小额返利后,李某声称需脱离平台交易以保障资金安全,导致张某某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张某某多次要求对方处理,但始终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脱离平台,且交易行为属个人自愿,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支付宝转账记录、短信聊天记录及平台交易数据,确认张某某账户确因虚拟币投资被冻结。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或存在免责情形。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判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