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婚恋平台注册用户,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虚假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集团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养老项目投资为名,谎称需先垫付3.5万元获取返佣资格。通过平台私信沟通后,李某以'公司急用资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平台未核实对方资质,遂向平台投诉要求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平台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投资行为属用户自主操作。双方对资金流向真实性及平台责任边界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李某身份信息比对结果;平台提供用户协议及风控系统日志。经质证,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领导头像和职务称谓,资金流向显示转账至非平台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实名认证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警惕'先垫付'等异常投资要求。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进行大额交易,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