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虚假平台诈骗虚拟币遭拒
【标题】学生遭遇虚假平台诈骗虚拟币遭拒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线下招聘方式实施诈骗,涉及虚拟币转账及APP操作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冒充婚恋对象与其建立信任。线下面试后,公司以刷单返利为名要求其先垫付3.5万元虚拟币至指定APP,承诺3日内返还。后APP被下架,公司失联,张某某要求终止交易未果,遂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虚拟币;公司称系正规兼职项目,APP下架属第三方原因,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交的QQ聊天记录、APP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等证据,要求公司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明。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合同及资金流向说明,且APP已无备案信息,仲裁委采信张某某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虚拟币款项3.5万元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处理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婚恋名义招揽的刷单诈骗,核实平台资质及交易方式。虚拟币转账需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应立即申请紧急止付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