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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虚假招聘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招聘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因涉及医疗养老项目被诱导参与虚拟币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兼职'招聘信息,声称可在家完成任务月入过万。公司工作人员李某(冒充财务人员)以'中奖领奖'为由要求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缴纳保证金,随后通过伪造的APP截图引导其将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钱包。张某某多次要求现金交付未果后发现受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否认存在虚假宣传,称系应聘者主动参与投资活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对话记录、APP截图、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招聘流程说明,未能解释虚拟币通道的合法性。仲裁员调取平台数据确认招聘信息存在夸大成分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虚拟币投资骗局,应聘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和岗位真实性。电子数据需及时保存并公证,维权时注意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的举证责任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