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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冒充领导诱导虚拟币转账诈骗案

【标题】社交平台冒充领导诱导虚拟币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本案为网络诈骗纠纷,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交友软件虚构身份,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诈骗行为,受害人张某某因虚拟币转账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招聘兼职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指定APP进行刷单操作,并承诺高额返利。在完成3笔虚拟币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且对方失联,遂向警方报案。平台方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导致诈骗行为持续至2024年8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身份诱导其转账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兼职信息,未直接参与诈骗,且张某某未签订合同存在过错。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承担诱导转账的连带责任及虚拟币损失能否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APP操作记录、聊天对话截图及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行为。公司虽提交了用户协议,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与APP界面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平台方因未及时封禁账号被认定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虚拟币损失2.45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1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平台资质及对方身份,避免轻信婚恋平台接触的所谓'高管'。虚拟币交易应保留完整操作记录,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网络平台需完善风控机制,及时封禁可疑账号以避免损失扩大。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