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兼职缴费后被拒返佣遭诈骗
【标题】老年人兼职缴费后被拒返佣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网络兼职纠纷向某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争议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对方以'网络借贷场景兼职'为名承诺'先垫付后返佣',要求缴纳3000元入职保证金。该公司虚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接收费用后,仅返还200元小额佣金,随后以'系统升级''资料审核'等借口要求补充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张某某在多次催促无果后,发现该公司已注销微信账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提交电子数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3.5万元及利息;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要求张某某提供完整个人信息以完善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张某某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公司存在虚构返佣承诺行为,公司仅能提供模糊的业务介绍材料。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子数据进行固定验证,确认公司账户存在异常资金流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先返小利'诈骗套路,应留存完整电子证据并及时报警。用人单位以兼职名义收取费用需严格履行告知义务,虚构业务返佣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网络招聘平台监管,完善第三方支付风险提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