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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女子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从事金融行业的'李某某',对方以婚恋关系为掩护,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在持续三个月的交往中,'李某某'以'项目分红'为由要求张某某多次通过银行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经警方调查确认'李某某'使用假币调包手段,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核实用户身份、未尽监管义务等过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因未审核平台信息导致资金损失,要求全额赔偿;公司则抗辩称APP为用户自主下载,且未参与资金流转,否认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与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的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力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安全法》第41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用户资质,避免被利用进行诈骗;投资者应警惕'高回报'话术,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发现假币调包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