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假工作人员骗提网贷遭转走
【标题】老年人遭假工作人员骗提网贷遭转走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投资理财名义诱导网贷提现,涉及金额约3.5万元,案件起因系线下街面碰瓷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线下街面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骗子通过QQ添加为好友,谎称有政府背景理财产品可保本增值。对方诱导张某某在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后,通过第三方APP完成转账操作。张某某发现异常时,对方已销毁交易记录并失联。案发后,申请人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网贷平台提现凭证及虚假投资网站界面截图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其操作存在自主性。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第三方APP的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了QQ对话记录中提及的公司名称与实际运营主体的关联性。经核对网贷平台流水,确认资金确经公司推荐的非官方渠道流转。仲裁员现场演示虚假网站链接,确认其与公司官网无任何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在15个工作日内返还张某某因虚假宣传产生的直接损失2.8万元,其余损失由公安机关追查处理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对涉诈APP的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强化合作方资质审查,老年人应警惕自称政府人员的理财推介。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时需注意截图完整性与时间戳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