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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伪装公检法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伪装公检法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检法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办理'公共服务'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下载非法APP进行'资金解冻'操作,最终发现系杀猪盘骗局,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公检法身份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转账系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监控视频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警官证冒充公职人员,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证明资金流向。公司虽主张用户存在过错,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反驳诈骗指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确认李某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责令公司限期返还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电子数据取证规则认定欺诈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用户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警惕杀猪盘骗局。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