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兼职诈骗致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网购兼职诈骗致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网购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广告,声称可提供高收益理财项目。经线上沟通后,该公司以'投资导师'名义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APP,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在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后,发现该平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系自主操作网贷,与公司无关;张某某则认为公司虚假宣传导致其陷入诈骗陷阱,要求退还全部款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构成虚假招聘诈骗及是否存在过错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交证据链,其提供与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转账记录。公司未能出示招聘流程证据,仅以'平台非我司'为由抗辩。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聊天记录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关键证据,认定存在诱导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为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但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协议且部分转账系自主操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还约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与招聘信息真实性,警惕'高收益'话术诱导。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但需注意自身操作痕迹可能影响责任认定。用人单位应规范招聘流程,避免因虚假宣传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