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虚假招聘培训贷诈骗员工获赔
【标题】某公司虚假招聘培训贷诈骗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培训贷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主张返还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接到陌生人电话,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需先缴纳培训费。对方使用伪造身份证明,以高额返佣为诱饵,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5000元。后公司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诿,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多个关联账户,张某某发现受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认为张某某自愿签署协议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监控视频确认线下诈骗场景,审查第三方支付流水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公司财务人员未能说明资金去向,团伙成员证言存在矛盾。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假身份实施培训贷诈骗,责令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资质与业务真实性,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陷入第三方支付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