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扫码缴费后遭诈骗
【标题】求职者扫码缴费后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因招聘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遭遇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冒充者。对方以高额薪资为诱饵,通过QQ联系要求缴纳3.5万元培训费,承诺入职后可退回。张某某按指示扫描二维码转账后,对方失联且公司未实际存在,导致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未收到款项,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平台收款凭证,公司仅提供虚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核查,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财务人员李某并非该公司员工,相关账户已因异常交易被冻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交易属典型诈骗行为,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高额收费陷阱,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避免与对方发生直接资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