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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兼职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兼职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员工,因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兼职培训项目,以缴纳培训费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纠纷发生于2024年某月线下街面场景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招聘信息应聘兼职,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以'高薪培训'为由诱导签订虚假合同。对方要求其通过培训贷平台支付5000元培训费,并以'安全账户'名义要求将3万元转账至虚拟币钱包。期间业务员冒充婚恋对象获取信任,通过视频通话要求屏幕共享操作,最终导致张某某向诈骗账户转账3.5万元。因未能及时发现骗局且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款项被转为虚拟币无法追回。公司随后封停涉案账号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属民事纠纷,认为员工未核实资质应自行承担风险,且培训贷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诈骗过程。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资料,未能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重点审查了业务员冒充婚恋对象获取信任、虚构安全账户等异常行为,认定存在重大欺诈情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责令返还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且未履行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以婚恋为名的兼职骗局,核实平台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视频证据可作为刑事立案重要依据。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建议选择银行账户进行大额支付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