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要求转账遭裸聊敲诈维权成功
【标题】求职者被要求转账遭裸聊敲诈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婚恋交友骗局导致的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面试后被要求添加微信进行'背景调查'。对方以'投资项目'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随后通过婚恋平台伪装身份与其发展关系。在裸聊过程中,诈骗团伙以泄露隐私相威胁,迫使张某某向其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对方消失,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通过招聘程序实施诈骗;公司则称该行为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与企业无关。双方对转账性质及公司责任归属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操作截图,发现公司客服在面试环节多次引导求职者进行非正规转账。经质证,公司无法解释为何要求下载非官方APP及开启屏幕共享权限,且未对资金流向作出合理说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求职者实施转账行为,虽未直接参与敲诈,但招聘环节存在重大过错,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70条诈骗罪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损害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招聘流程,警惕以投资为名的复合型诈骗。求职者需核实企业资质,勿轻信非官方转账要求,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