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招聘诱导投资诈骗案
【标题】兼职招聘诱导投资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添加客服微信后被引导下载涉案APP。对方以'内部福利'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可获取平台返利,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约3.5万元投资款。后APP被下架,张某某发现系虚假招聘骗局,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自主投资行为,且已按约定提供工作机会。双方对是否存在虚构事实、二维码收款性质及平台信息调取合法性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兼职人员名单,未能证明实际用工关系。仲裁员结合电商平台广告内容及APP备案信息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投资款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工规范要求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平台信息,警惕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投资需谨慎,遇资金纠纷及时保留证据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