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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婚恋平台骗学生缴费提现受阻

【标题】冒充领导婚恋平台骗学生缴费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系在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领导的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某,对方以办理资质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其通过平台推荐的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某身份异常并报警,平台方未协助核实导致资金被快速转移,后续提现请求被平台以『资金冻结』为由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账户非其官方账户且未授权第三方收款。双方争议核心在于是否存在合法交易关系及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账户清单。仲裁员结合平台监管责任认定公司未尽审核义务,要求其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据但遭拒绝。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信张某某提交的证据,认定公司需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但因诈骗资金已转移至境外账户,仅支持追缴平台方可支配的1.2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机制,警惕冒充身份诈骗。遭遇类似情况需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报警与行政投诉双线维权。对公账户异常转账时应核实收款方资质,避免陷入『碰瓷式』诈骗陷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