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缴费后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
【标题】员工入职缴费后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劳动争议中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应聘客服岗位。入职前被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后以'办理公共服务需转账'为由分三次收取约3.5万元。公司宣称可提供'投资导师指导',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期间通过伪造中奖通知要求其点击链接操作,最终账户被冻结且未获承诺收益,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伪造中奖信息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自愿签订协议且已提供部分服务,要求扣除已支出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员工的聊天记录,审查了二维码收款明细及虚假APP界面截图。公司未能提供实际服务证据,对资金去向解释模糊。张某某提交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截图显示其账户被异常冻结,与公司操作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涉案款项并赔偿资金冻结期间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培训''中奖'为名的入职诈骗,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遇资金冻结等异常情况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避免陷入多级资金拆分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