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精准诈骗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案
【标题】张某某遭精准诈骗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借贷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贷款审批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金服通'的涉案APP进行刷单操作。通过伪造贷款通过通知,要求张某某以虚拟币形式转账3.5万元作为'保证金',后APP被下架且无法联系李某。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仲裁机构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追缴3.5万元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操作,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即进行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APP界面截图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主张平台风险提示已明确。经审查涉案APP的注册信息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诈骗认定文书,确认公司存在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应在30日内协助追缴违法所得,但因虚拟币流转存在第三方平台,实际追缴金额以公安机关最终认定为准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平台责任条款,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场景中需谨慎核实资质,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认证。遭遇精准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追缴违法所得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虚拟币交易更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