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缴纳费用后被虚假平台卷款跑路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缴纳费用后被虚假平台卷款跑路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QQ群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遭要求缴纳入职保证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信息,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转账至指定安全账户。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后,被引导至伪造的金融平台进行虚假投资操作。期间所谓'投资老师'以资金拆分方式多次要求转账,后公司失联导致张某某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实施诈骗需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公共服务办理'凭证,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QQ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确认公司通过伪造平台资质诱导付款。公司虽提交所谓办理材料,但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关键证据链缺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认定其通过虚构投资平台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欺诈手段骗取劳动者财物
【分析启示】警惕以'安全账户'名义收取费用的招聘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遇到要求缴纳保证金或培训费的兼职机会,应先核实公司资质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