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刷单被骗3.5万元仲裁胜诉

学生刷单被骗3.5万元仲裁胜诉

【标题】学生刷单被骗3.5万元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大学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诈骗。本案系因刷单返利骗局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足不出户日赚百元'的兼职信息,被要求先垫付5000元保证金。对方冒充客服人员指导其在虚拟币平台进行刷单操作,承诺3天后返还本金加佣金。张某某按指示完成3笔合计约3.5万元的虚拟币转账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兼职项目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签订书面合同,认为虚拟币交易具有不可追溯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招聘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该公司存在伪造企业资质行为。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总部'等虚假称谓,且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异常操作。被申请人未能出示交易凭证及履约能力证明。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本金2.8万元,对佣金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认定该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实施诈骗,但部分转账记录因虚拟币匿名性导致无法完全追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仲裁机构强调虚拟币交易需留存链上记录,同时指出用人单位应具备基本履约能力,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欺诈。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