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兼职遭诈骗被索要安全账户
【标题】应聘兼职遭诈骗被索要安全账户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客服岗位,后因要求缴纳安全账户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看到招聘兼职客服的广告,按指示添加招聘负责人微信后,被要求先缴纳3000元安全账户才能上岗。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后,对方以各种理由要求继续充值,最终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微信账号已注销,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错过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用工需求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转账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招聘信息;公司仅提供招聘广告截图,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重点审查电子证据真实性及公司经营异常情况,认定存在诱导充值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所谓'安全账户'要求;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报警,注意保留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劳动者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