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涉嫌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李某谎称系政府工作人员,以核查社保为由要求张某某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张某某通过微信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使用假币调包并导致账户被冻结,随即报警。涉案资金脱离平台交易,仅通过线下方式完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利用职务身份实施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未使用公司账户,主张不构成职务诈骗。关键争议在于涉案金额认定及公司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假币实物。公司对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补充资金流向证据,最终确认李某诈骗行为与公司存在管理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资金监测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需警惕身份伪装诈骗,遇资金要求应优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防止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遭遇假币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