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骗局冒充金融人员骗款案
【标题】婚恋交友骗局冒充金融人员骗款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男,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消灾改运'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完成贷款审批。在取得张某某信用卡信息后,通过虚构的贷款协议骗取约3.5万元,随后将资金转入关联账户并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追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运营合法,贷款流程符合金融监管规定,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APP操作日志及银行流水,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及伪造的金融机构资质。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向合规,且APP存在诱导用户签订空白协议的漏洞,关键证据链完整。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通过婚恋场景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构成违法,责令某科技有限公司配合追缴违法所得,并赔偿张某某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地带,需警惕'消灾'等话术诱导。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金融机构资质,发现异常交易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以便维权。